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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穿书后,我靠生子躺赢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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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753章 书莞奔溃,明柔柔盯上了傅云
      第753章 书莞奔溃,明柔柔盯上了傅云
      明成玉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傍晚。
      阳光从窗棂里斜斜射进来,落在那张苍白的脸上,把她从昏迷中一点一点拽回来。
      睁开眼,盯着头顶那根横梁看了好一会儿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      然后记忆回来了。
      明家倒了。
      爷爷死了。
      成天失踪了。
      财产充公了。
      她什么都没有了。
      明成玉猛地坐起来,胸口剧烈地起伏着,大口大地喘气,瞳孔里全是血丝。
      “不可能……不可能……”
      声音从喃喃自语变成嘶喊,又从嘶喊变成呜咽,最后整个人缩在床角,抱着膝盖,把脸埋进臂弯里,肩膀一耸一耸抖着。
      崩溃了。
      彻底崩溃了。
      此时,明玄和明陀一个收拾衣服,一个收拾干粮,随后把明成玉那辆吉普车开走了。
      发动机一响,车子冲出知青点的大门,扬起一溜黄土,转眼就消失在村道的尽头。
      明家都倒了,他们才不愿意留下来伺候明大小姐。
      不,不是伺候,是不能被牵连。
      明家做了那么多恶事,谁知道上面会不会追究到他们头上?
      先跑为妙,跑得越远越好。
      林雪薇站在院子里,嘴角慢慢弯起来,转身踩着轻快的步子,推开明成玉的房门。
      明成玉还缩在床角,听到动静抬起头,眼睛红肿得像两个桃子。
      “明大小姐——”
      林雪薇靠在门框上,双手抱胸,故意把“大小姐”三个字咬得很重。
      “你的两个跟班跑路了哦,开着你的吉普车,跑得那叫一个快,我都没来得及跟他们说再见。”
      明成玉???
      “啊啊啊!!”
      该死的明玄,该死的明陀,她要把他们......
      把他们怎么样?
      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。
      林雪薇看着明成玉那张灰败的脸,心里痛快得像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水。
      明成玉一个人坐在床上,呆滞了很久。
      脑子里一片混乱,恐惧、愤怒、不甘、绝望搅在一起,搅得她头晕目眩,恶心反胃。
      “完了......不......我还有修城!”
      没错,她还有傅修城。
      明成玉抬起头,眼睛里重新燃起光。
      明家没了,可傅修城还在。
      傅家还在。
      爷爷以前的计划,让她生下傅修城的孩子,成为傅家继承人的母亲......
      明成玉攥紧了拳头,指甲掐进掌心里,掐出一道道白印子。
      嘴唇抿成一条线,眼神从崩溃变成疯狂,从疯狂变成一种病态的、偏执的坚定。
      傅修城是她唯一能靠的了。
      她不能松手。
      死都不能。
      崩溃的不止明成玉一个。
      书莞眼神阴沉坐在自己的床铺上,低着头。
      明毅死了,明老爷子也死了,明家这棵她拼命想攀上去的大树,连根倒了。
      她以为自己是个私生女不要紧,明毅死了不要紧,只要明老爷子还在,只要明家还是一流世家,她总有一天能回去。
      她甚至想好了以后怎么讨好那个位高权重的老人,怎么让他心软,怎么让他把她写进明家的族谱。
      然后过上好日子!
      现在什么都没了。
      “啊啊啊——”
      书莞突然抓起旁边床铺的镜子,狠狠摔在地上,玻璃碴子飞溅。
      她又拿起另一边的水杯,砸向墙壁,水花四溅。
      枕头、被子、书本、梳子——她看见什么摔什么,房间里噼里啪啦响成一片。
      同一个房间的女知青们被她吓了一跳。
      王秀秀本来坐在自己的铺位上叠衣服,书莞一把抓起她叠好的衣服就想甩在地上。
      “啪!”
      王秀秀站起来,抢回衣服,抬手就是一巴掌。
      书莞被打得偏过头去,脸上浮起五个红指印,整个人愣住。
      “书莞,敢扔我东西,打死你。”
      王秀秀收回手,居高临下看着她,声音不大,语气平平,可谁都不怀疑她说到做到。
      书莞捂着脸,眼神愤恨。
      瞪着王秀秀,嘴唇哆嗦着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
      王秀秀不像其他人,她不敢惹。
      这个女人现在是林石的对象,林可未来的嫂子——那个位置,本来应该是她的。
      书莞再次后悔了,像吞了一只活苍蝇,咽不下去,吐不出来。
      她狠狠瞪了王秀秀一眼,转身冲出房间。
      房间里安静了一瞬。
      一个女知青弯腰捡起自己被摔碎的镜子,一脸心疼,另一个把自己的枕头拍干净,放回床上。
      还有一个人走到门口,朝书莞的背影呸了一口。
      “绿茶婊!”
      “就是,装什么装,早看清她了。”
      几个女知青你一言我一语骂了几句,然后转过头,看着王秀秀,齐刷刷竖起大拇指。
      “秀秀,好样的!”
      “早就该有人治她了。”
      王秀秀没说什么,弯腰继续叠衣服。
      她跟可可学了不少,谁敢欺负她,拿她出气,就狠狠打回去。
      北京城,明柔柔坐在镜子前,仔仔细细描眉画唇。
      粉底涂了一层又一层,盖住眼底的青黑和嘴角的细纹,腮红扫在两颊,添了几分血色,口红选了最正的朱红色,抿了抿,唇形饱满,像一朵开到极盛的花。
      换上那件藏青色的中山装,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上面,领口严严实实,看着朴素又规矩。
      可她知道,里面的衬衫领口开得很低,低到锁骨以下,低到弯腰时能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。
      中山装的料子薄,贴身,勾勒出腰身的曲线,若隐若现,比什么都撩人。
      她不是要去找明筝。
      明筝那个堂姐,现在自身难保,找她有什么用?
      她要去找傅云。
      明筝的男人,她的堂姐夫。
      没错,明柔柔看上了傅云,更是看上了傅家。
      对着镜子最后看了一眼,明柔柔嘴角弯了弯,拿起桌上的小皮包,出了门。
      明家没了,她明柔柔可不是那种会认命的人。
      让她去厂里打工?
      让她在流水线上站着,一天十几个小时,挣那几十块钱的工资?
      做梦。
      她这辈子,就没碰过比茶杯更重的东西。
      她的手是拿来数钱、拿笔、端红酒杯的,不是去拧螺丝的。
      她依然要做高高在上的人。
      哪怕是做情人,又怎样?
      只要吃穿不愁,只要还能住在小洋楼里,还能穿丝绸、抹口红、喝红酒,谁在乎?
      情人也好,外室也罢,日子是人过的,不是给人看的。